石家庄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
对乡(镇)街道办事处市容管理考评办法
(修订稿)
为进一步完善对乡(镇)、街道办事处市容管理考评机制,加强社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,调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市容管理的积极性,全面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,根据《石家庄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在市城管局的领导下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把城市管理“做精、做细、做实”的要求,全面贯彻“无缝隙管理”工作法,本着市容管理考评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以检查、考评为手段,以排名、奖惩为杠杆,强化考评意识,提高整改效果。充分发挥乡(镇)、办事处在市容管理中的作用,实现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,推动市容市貌全面提升。
二、考评范围
各区管辖的所有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人民政府。市区内11个乡(镇)、46个街道办事处,其中新华区2个乡、2个镇、11个街道办事处;桥西区1个乡、11个街道办事处;桥东区1个镇、9个街道办事处;长安区3个镇、8个街道办事处;裕华区2个镇、7个街道办事处。
三、考评内容
考评内容包含市容监察、环境卫生管理和专项管理,三项考评总分为100分。
(一)环境卫生(30分)
1、道路清扫保洁(15分);
2、垃圾管理(15分)。
(二)市容管理(40分)
1、占道经营管理(10分);
2、设置摊位管理(10分);
3、乱贴乱画管理(10分);
4、沿街门店牌匾的管理(10分)。
(三)专项管理(30分)
1、“门前三包”管理(10分);
2、城中村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(5分)
3、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(5分);
4、生活小区的市容管理(5分)。
5、农贸市场的市容管理(5分)。
四、考评标准
考评标准见附表。
五、考评方式。
1、各区城管局负责对辖区乡(镇)、街道办事处的市容管理进行考评工作。
2、每周对辖区乡(镇)、街道办事处的市容管理进行考评,排出名次。月初(或月末)不足一周的,合并至上(或下)周。
3、考评采取明查、暗查、互查相结合。
4、每月的最后一周,市考评办参加区对街道办事处、乡(镇)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,每区随机抽查1个。
5、各区可参照本办法,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。
六、成绩认定与公示
1、考评成绩为百分制,月考评成绩是每期成绩的平均数;年度成绩是月成绩的累加数;严禁出现排名并列。
2、考评工作实行月考评公示制。
3、每周五17:00前,各区把本周对所有乡(镇)、办事处考评期报(按市考评办的期报格式,含各项得分、扣分的部位及原因),加盖公章后,报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。
4、市考评办核实后,在市容管理考评期报中通报各区的前三名和最后一名。
5、每月29日,各区把本月考评情况汇总、排名,加盖公章,报市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。
6、次月7日,市考评办通过新闻媒体,对上月各区评出的前三名和最后一名进行公示。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
附表1-1
道 路 清 扫 保 洁 考 评 标 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清
扫
保
洁 |
清扫保洁人员着装上岗,服装干净整洁。 |
15 |
不合格每人次扣0.1分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早6点前完成清扫作业。 |
未完成每条路扣3分 |
道路清扫保洁达到“四无、五不、六净” 即四无:无白色污染、无烟头纸屑、无瓜果皮核、无污物;五不:不丢堆、不丢片、不划道、不乱倒垃圾,不留死角;六净:路面净、道牙净、收水口净、树池净、便道净、墙根净。 |
“四无”、“五不”、“六净”不合格,每处扣0.1分;一条街出现5处散落垃圾扣1分 |
保洁时间: 8:00-10:00和14:00-17:00两次保洁。 |
未保洁每条路扣2分 |
责任区交界处,双方交叉扫进一米。 |
不合格每处扣0.1分 |
雨后推水、雪后除雪,达到道路无积水、积雪。 |
不合格每处扣0.1分;按规定时间未清雪的,每条路扣1分;清理不彻底的扣0.5分 |
果皮箱干净、整洁、完好,
无积存垃圾,周边无垃圾污物。 |
不合格每个扣0.1分 |
严禁焚烧树枝落叶等杂物。 |
焚烧每处扣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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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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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1-2
垃圾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垃 圾管 理 |
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。 |
15 |
未实行袋装化扣2分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无生活垃圾收集散点。设置密闭垃圾容器。 |
违规设置每处扣1分 |
生活垃圾收集箱干净、整洁、完好,无积存垃圾,周边无散落垃圾污物。 |
不合格每处扣0.1分 |
生活垃圾日产日清。 |
不合格每处扣0.1分 |
生活垃圾收运车辆,车容车貌整洁,实行密闭运输,严禁遗撒,污染道路。 |
不合格每个扣0.1分 |
责任区内无积存建筑垃圾;装修产生的垃圾积存不超过48小时。 |
50立方以下扣0.5分;50-100立方扣1分;100-200立方扣1.5分;200-500立方扣2分;500-1000立方扣3分;1000立方以上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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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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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2-1
占道经营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占道经营管 理 |
无违章设置摆放的各类经营摊点。 |
10 |
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.1分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无占道修理、占道加工、占道装修、占道储物、店外经营摆放现象。 |
无占道洗车、擦车现象。 |
无占道露天烧烤现象。 |
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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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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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2-2
设置摊位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不允许设置摊位的路段 |
严禁设置任何形式的占道摊点。 |
10 |
每发现一处违规扣0.3分。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允许设置摊位的路段 |
经批准设置的占道摊点要划线定位,统一设置标识、样式和标准,并在指定位置规范设置。 |
每发现一处违规扣0.2分。 |
经批准设置的各类占道摊位要一律避开十字交叉口,并且要距禁设区内道路50米以上,同时还要距马路道牙2米以上,并不得占压盲道。 |
占道摊主必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,按审批地点设置摊点,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和范围、改动(装)设施、在围挡外占道经营,同时应保持好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。 |
占道市场管理 |
根据市民需要,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市场,要划线定位,规范设置摊位。 |
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。 |
市场内应保证行人和车辆的畅行。 |
市场内及周边保持环境卫生良好,垃圾日产日清,无积存想象。 |
早市上午9点前撤市,恢复道路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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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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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2-3
乱贴乱画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 |
城市道路两侧各类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上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悬挂。 |
10 |
每发现一处扣0.2分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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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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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2-4
沿街门店牌匾的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门店牌匾管理 |
无未经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门店牌匾。 |
2 |
每发现一处未经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门店牌匾,扣0.2分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 |
沿街门店实行一店一牌,牌匾长度、高度按规定设置。 |
6 |
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门店牌匾,扣0.1分 |
多层建筑物的二层窗户以上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牌匾。 |
同一建筑物的门店牌匾规格尺寸统一,色调与依附的建筑物相协调;相邻门店牌匾质量、色彩尽量一致。 |
沿街门店的门牌号、霓虹灯、牌匾内容健康、文字书写规范、无错别字、缺笔少划,图案、灯光显示完整,无污浊、破损 。 |
沿街门店无乱摆乱挂广告牌、灯箱。 |
2 |
不合格,每发现一处,扣0.1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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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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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-1
“门前三包”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|
有负责“门前三包”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。 |
5 |
不合格每项扣1分。 |
实行累计扣分,至单项分扣完为止。 |
有“门前三包”市容管理制度。 |
与责任单位签订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,明确责任。 |
参照“五个一”管理模式进行管理。即一店一份责任书、一店一个垃圾桶、一桶一个垃圾袋、一街一辆垃圾车、一支垃圾收集的专业队伍。 |
不合格每项扣0.2分 |
“门前三包”管理 |
责任区内环境干净整洁,无污物、无积水、无烟头纸屑。 |
5 |
不合格每处扣0.2分;
雪后不及时清雪的,每店扣0.5分。 |
责任区内无“九乱”现象(十乱即乱堆放、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挖占、乱搭建、乱摆放、乱停放、乱竖牌、乱排污)。 |
严禁将垃圾随意倾倒在店外。 |
雪后及时清除责任区的积雪。 |
无店外经营。 |
建筑物立面整洁,按照审批要求设置店牌、灯光等设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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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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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-2
城中村的市容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道路清扫 |
有负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。 |
2 |
每项不合格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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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有专职道路清扫人员。 |
实行一日一清扫,下午一次保洁。 |
道路清扫干净彻底,两侧无积存垃圾。 |
公共场所整洁、干净,无卫生死角。 |
垃 圾 日 常 管 理 |
垃圾点设置合理,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,垃圾日产日清。 |
2 |
每处不合格扣0.1分。
每项中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,视为该项不合格。
每项不合格扣0.5分。 |
|
与城市相接的村内主要道路沿街门店周边,无乱堆乱倒垃圾现象。 |
市场管理有序,卫生整洁,无乱扔乱倒垃圾、乱排污物现象。 |
闲置空地、建筑工地无乱堆乱放现象、无积存垃圾。 |
公厕管理 |
公厕管理要求责任到人,管理到位;
公厕内外责任范围内应进行全天侯保洁;厕内无渍水,厕外无漫流;化粪池密封紧盖,无粪便满溢。 |
1 |
每处不合格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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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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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-3
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道 路 清 扫 保 洁 |
设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。 |
2 |
每项不合格扣0.4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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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日清扫保洁制度。 |
道路干净整洁,清扫保洁到位,两侧无积存垃圾。 |
公共场所整洁、干净,保洁良好,无卫生死角。 |
路面无车辆遗撒、污染。 |
垃 圾 日 常 管 理 |
垃圾点设置合理,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,垃圾日产日清。 |
1 |
每处不合格扣0.1分。
每项中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,视为该项不合格。每项不合格扣0.3分。 |
|
生活垃圾有专人运输,指定地点倾倒。 |
无焚烧垃圾现象。 |
沿街门店周边,无乱堆乱倒垃圾现象。 |
市场管理有序,卫生整洁,无乱扔乱倒垃圾、乱排污物现象。 |
闲置空地、建筑工地无乱堆乱放现象、无积存垃圾。 |
占道管理 |
无违章设置摆放的各类经营摊点。 |
2 |
每处不合格扣0.1分。 |
|
无占道修理、占道加工、占道装修、占道储物、店外经营摆放现象。 |
经审批设置的占道摊点应符合规范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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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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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-4
生活小区的市容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组织机构
管理制度 |
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;
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;
有内部检查评比制度,定期进行检查评比,并有记录;
有清扫保洁制度,有专职的保洁人员,统一标志上岗。 |
1 |
每项不达标扣0.4分 |
|
市容管理 |
道路平坦、排水畅通,无污物;
建筑物外观完好、干净、整洁;
无乱堆放、乱搭建、乱扔废弃物、乱晒物品;
停车场(点)整洁,车辆停放有序;
公共设施(配电房、邮筒、信箱、路灯、规定标识等)等完好、整洁;
公益广告、公告管理规范,建筑物墙体无乱贴乱挂、乱写乱画。 |
2 |
每项不达标扣0.3分 |
|
环境卫生 |
路面、绿地干净整洁,无卫生死角;
有密闭垃圾容器和果皮箱,完好整洁;
按规定时间、方式收集生活垃圾,垃圾日产日清;垃圾运输车辆干净、整洁,运输中无撒漏;
建筑渣土堆放点整洁,不污染周边环境,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;
小区内经营商店实现门前三包责任制,无乱倒垃圾现象;
公厕有专人管理,全天侯保洁;公厕设施、设备完好、有效;定期消毒,厕内无明显臭味,无蚊蝇;厕内无渍水、积粪,厕外无漫流;化粪池密封紧盖,无粪便满溢。 |
2 |
每项不达标扣0.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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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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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3-5
农贸市场的市容管理考评标准
考评项目 |
考评标准 |
分值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组织机构
管理制度 |
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;
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;
有内部检查评比制度,定期进行检查评比,并有记录;
有清扫保洁制度,有专职的保洁人员,统一标志上岗。 |
2 |
每项不达标扣0.5分 |
|
市容环境卫生 |
市场内外及出入口干净整洁有序,无市场外溢;场内摊位规范整齐,无摊外摊、店外店;车辆停放整齐;市场内责任区无乱张贴、乱悬挂、乱涂写、乱堆放杂物、乱搭建等;活禽、活鱼宰杀点干净卫生,无污染环境;水沟干净、排水顺畅,无积污无满溢;垃圾按要求收集运输(实行定人、定时、定点收集、有密闭垃圾容器,且完好、整洁、地点适宜、各摊位有自设废物容器,且完好、整洁、垃圾日产日清、无积存,运输车辆整洁、干净、垃圾运输过程无遗撒);定期消杀,无老鼠、无蟑螂、无蚊蝇等。 |
2 |
每项不达标扣0.2分 |
|
公厕管理 |
公厕管理要求责任到人,管理到位;
公厕内外责任范围内应进行全天侯保洁;
公厕各种设施、设备完好、有效;定期消毒,厕内无明显臭味,无蚊蝇;厕内无渍水,厕外无漫流;化粪池密封紧盖,无粪便满溢。 |
1 |
每项不达标扣0.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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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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